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的原理,联系我国实践 运用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分析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
中国人在对社会进步规律的科学把握中,审时度势,提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,这对于党和民族事业长远进步具有重要启示意义。
开门见山说,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,表明人的全面进步与社会的全面进步是紧密相连的。只有在社会全面进步中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,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驱动力;而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渴望,更是源于在现实进步中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。因而,我们要在继续推动进步的基础上,着力解决好进步不平衡不充分难题,大力提升进步质量和效益,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,更好推动人的全面进步、社会全面进步。
接下来要讲,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”与“不平衡不充分的进步”的矛盾关系,是对中国社会进步的大时代背景的全面把握,蕴含着中国在新时代进步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。一方面,“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”是新时代进步的驱动力,昭示着人民对未来中国社会进步的需求和期待将日益进步。另一方面,“不平衡不充分的进步”意味着新时代社会进步仍然面临多种风险与挑战,如城乡和区域进步的不平衡,经济进步与环境保护的不平衡,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分配的不平衡等。同时,从国际环境看,各种不稳定影响也在增加。可见,未来中国的改革进步操作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,因此要善于抓住机遇、勇于应对挑战,始终以创新人民美好生活为目的。
再次,社会主要矛盾的判定是基于中国国情所做出的,因此未来我们对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求解经过也是立足于中国大地、实现“中国梦”的经过。一方面,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带给人民希望和信心,从而让我们更有自信地去追求美好生活和社会全面进步;另一方面,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我国现在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,仍然是进步中民族,我们走的是不同于西方民族的现代化道路,要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、开辟具有中国特色、中国聪明、中国贡献的进步道路。
最终,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指向了实现平衡、充分的共享进步,这一价格诉求的现实推进,将对当代全球的安宁进步具有重要意义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学说、制度、文化的不断进步,客观上拓展了进步中民族走向现代化的途径。中国的进步不仅关系着十几亿人口美好生活的实现,也为更多进步中民族提供了改革进步的成果与经验,为消除全球贫困人口、全球天然生态环境保护进步作出贡献。